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4-15 16:16:00
近期,拉萨交警
查获一批尾气超标车辆
现将其进行曝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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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一
查获时间:2025年4月1日16时23分
违法地点:娘热乡路段
违法行为: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
车牌号码:川B069DY
违法人姓名:李**
案例二
查获时间:2025年4月2日18时35分
违法地点:北环路段
违法行为: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
车牌号码:藏A87G72
违法人姓名:米***
案例三
查获时间:2025年4月1日16时53分
违法地点:曲米路
违法行为: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
车牌号码:藏A8717F
违法人姓名:张**
案例四
查获时间:2025年4月7日17时58分
违法地点:金珠路
违法行为: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
车牌号码:藏A8J821
违法人姓名:强*
案例五
查获时间:2025年4月10日19时38分
违法地点:娘热路
违法行为: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
车牌号码:藏A0830B
违法人姓名:王**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
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,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。
各位车主请及时自查!
你的车辆是否存在以下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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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机动车排放黑烟,或者尾气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;
2
未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,或定期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;
3
机动车尾气抽检、路检,或者定期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,不进行排气污染防治强制维护的。
拉萨交警提醒
请广大驾驶员
加强车辆维护和定期保养
自觉整改或淘汰尾气超标车辆
做到低碳环保,绿色出行
来源:西藏商报